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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有钱又有魅力,”她想,“我一定要得到他。”

于是,她放弃了累赘的长篇大论,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吻上了他脸上唯一没被遮住的地方——嘴唇。

埃里克怔住了。

就像他猜想的那样,她是一个天生的调情高手——也许是后天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被她吻了。她的嘴唇没有看上去那么干裂,贴在他的唇上时,犹如蜂蜜般柔滑而甜蜜。她像玩游戏的天真小女孩一样,玩闹似的碰着他的唇,一触即离,又迅速贴上来,若即若离地逗弄着他。

他没能像专注于床笫之事的小说描写的那样,品尝到她口中的唾液,却闻到了她脸上润肤膏的香味。原来,他之前闻到的麝香气味并不是香水的味道,而是润肤膏被她的肌肤吸收后散发出来的香气。他的血液被她脸颊上的香气引诱得勃然沸腾,一股奇异的亢奋烧灼着他的喉咙。

他闭上眼,被她吻得几近焦渴了。

半分钟后,亲吻结束了。她又吻了吻他的面具——那个他亲生母亲为了不看见他丑陋的脸庞而送给他的面具。如果说之前的吻,让他的欲念浮动;这一吻则令他有些惶恐了。

她轻抚着他的面具,柔声说道:“我没什么事,只是想知道天才的嘴唇和凡夫俗子的有什么区别。去吧,继续表演,我会在台下看着你。”

说完,她后退两步,理了理披肩,朝他抿嘴一笑。

她捋头发的时候,他再次看见了她腋下淡褐色的绒羽,于是只能发出一个简短而干涩的喉音:“嗯。”

切莉察觉到了他反常的反应,没有说什么,内心却有点儿得意。埃里克另一个让她喜欢的地方,就是面对她的亲近,他总是诚惶诚恐。

他在台上是居高临下的领导者,在台下却是一只被她亲吻都会呜咽的小狗狗。她爱极了这种感觉。

不过,切莉深知男人的秉性,哪怕是最可怜的小狗,也需要完整的尊严。她得维护这种尊严。于是,她假装没有看见他的惶恐与颤抖,浅笑着走回了观众席。

在那之后,他们的关系更近了一步。

他其实不太喜欢切莉这样的女孩,她漂亮,甜美,脸颊上生着淡淡的雀斑,肌肤奶油般柔软。她大多时候肤浅又愚钝,喜欢扭着身子,发表一些粗浅而幼稚的见解;但她从来没有问过他为什么戴面具,也没有好奇过他的长相,这一点便弥补了她所有令人难以忍受的缺点。她非常喜欢夸赞他,夸赞他的气度,夸赞他指挥时的手势,夸赞他弹钢琴时的八度滑奏。

最重要的是,她吻了他,而他是一条可怜虫,从来没有被女人吻过。

她喜欢看他指挥乐队,他就力排众议,让她成为排演时唯一的听众。每次休息时,他回过头,都能对上她亮晶晶的眼睛。排演结束后,她会跑过来,亲吻他的嘴唇。乐手们都羡慕他这个怪胎能拥有如此美丽的女朋友。

没有排演时,她则喜欢在他的公寓里——他租了一幢带花园的公寓——用一种以为他看不出来的方式勾引他。他弹钢琴时,她会提起晨衣的裙摆,故作好奇地凑过来,让他看见她没有穿袜子的脚背。脚背的肤色是她真实的肤色,没有用任何能让皮肤变成棕色的防晒油,白皙而娇嫩。

在他们的关系真正有实质性进展那天,她注意到了他的视线,竟直接脱下鞋,从宽松的裙摆里伸出那只雪白的脚掌,问道:“好看吗?

她的脚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和普通人一个模样,因为不常叫马车(切莉是个吝啬的姑娘,认为每小时1法郎15苏的车费相当昂贵),脚后跟有一圈干燥的、白色蜘蛛网似的纹路。

她见他看着那里,毫无羞怯地把脚后跟伸到了他的眼前:“你是不是觉得,我的脚长得特别难看,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噢,别被那些傻瓜画家骗了,女人的脚和男人的脚一样,也会生茧子发臭,你看, 她露出自己的脚底,“我的脚底还有一些丑丑的褶皱呢。

并不,好看极了。

他没有说出这句话,怕她觉得他是个变态。但她的脚确实相当好看,脚趾头涂着黑色的趾甲油。他问:“为什么涂这个颜色?

她眨巴眨巴眼睛,说:“因为我的梦想是当一个可以捕获你芳心的女巫。 见他的耳朵红了,她哈哈大笑起来:“你居然信了,真可爱。当然是因为这么涂好看呀,我的傻瓜!

好看?他实在不敢苟同,整只脚最大的败笔就是那黑色的趾甲油,她应该涂红色或无色的指甲油,但她喜欢就好。她的大脚趾上生着几根细软的黑色汗毛,他想吻一吻那些可爱的毛发,却怕吓着她。

就在这时,她忽然抬起那只脚,搁在了他的肩上。

这是一个相当出格的动作。

他不用侧头也能看见她粉红色的脚底,一颗心顿时砰然作响。

“我感觉气氛到了,你觉得呢? 她声音柔媚地说,“早在你指挥乐队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你的迷人之处,你是一个迷人的男子,虽然我还不知道你长什么样,但那不重要,你的气质就已经足以迷倒我。

她果然是一条柔韧的蛇,一边说,一边把那只脚往他的脸靠拢。他感受到了她一只脚的重量,约等于没有;也感受到了她脚背的温度,那么温暖。

炽烈的火焰在他的胸腔内熊熊燃烧起来,那是一团滚烫、隐秘、可以把他的心脏烧穿的欲念之火。

她不是他的想象,也不是他头脑编织出来的梦境,她是一个活生生的、皮肤温热的、柔软而娇嫩的女人。

“接下来我要说的话,可能有点儿出格,但我早就想这么说了。 她另一只脚也搁在了他的肩上,两眼自上而下地、紧紧地盯着他,“我想要你亲我,抚摩我,把我当成一只猫,什么动物都可以,只要你尽兴——我想要你,埃里克。 !

她想要他?

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有一个女人对他说这句话——她想要的不是英俊但毫无才能的男演员,也不是脸色苍白、脚步虚浮的贵族,而是埃里克,丑陋、卑贱、无耻的埃里克。

他看向她的嘴唇。她尤其青睐淡红色的口红,嘴唇涂得像两片丰美的花瓣。不久前,她还用这两片花瓣逗弄过他。在花瓣的轻拂下,他的腹部燃起了罪恶的烛焰,渴望去烧灼她的躯体。但他压抑了那种肮脏的冲动,因为知道,不会有女人愿意与他交合。他从生下来——得到这张丑陋的脸庞那一刻起,便注定永远无法体会肉.体上的欢愉。

但切莉竟然想要他。

为什么?

……他究竟哪里吸引了她?

“难道你不想要我吗?”见他久久不说话,她撅起嘴,发出小猫呜咽一样的抱怨,“难道你还没有喜欢上我吗?”

再不回答恐怕就没有机会了。他闭上眼,攥紧一只拳头,低涩地答道:“我想要你。”

她的头微微垂下,油亮的鬈发从他的脸庞上拂过,甜蜜的深褐色芳香包围着他:“那你为什么不亲我?我想要你亲我,先从手开始,好不好?”

她说着,把一只手贴在了他的脸上。

她的身材娇小,手也娇小,几乎盖不住他的下颚,他却能用一只手捂住她的脸蛋儿。他深吸一口气,握住她的手腕,像一个将死的病人那样颤抖,因为她的手就在他的面具旁边,只要她生出一丝不该有的好奇,揭下他的面具,就能看见那张叫人作呕的恐怖脸庞。

但她没有,连问都没有问一下,像没看见他的面具似的。不管她因为什么而不好奇他的长相,他都想像信徒一样下跪感激。

就在他侧过头快要吻上去时,她忽然抽回了手,故作生气地说道:“你还没告诉我,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呢。”

答案还用说吗?

“我喜欢你,”他低低地答道,如愿吻到了她的五根手指,那五根柔软、滑腻、芬芳的手指,“我喜欢你。你是我的第一个女人。”

切莉不由一僵,因为埃里克并不是她的第一个男人。自从爬山丢掉处女.膜以后,她就不再在乎所谓的贞洁——既然连爬山都能丢掉贞洁,且丢掉贞洁以后,并没有下地狱,那她为什么还要在乎这种不会带来任何惩罚的东西?

切莉是个相当想得开的女孩,绝不主动把脑袋伸进会禁锢住自己的枷锁里。失去“贞洁”以后,她惶恐了一段时间,但因为没能体会到清教徒所说的害处,渐渐就放开了与男人胡闹。她不在乎贞洁与否,但显然埃里克是在乎的,不然也不会说这种话,像一个忠心耿耿的老处男似的。她斟酌了片刻,搬出了早就想好的说辞:“你虽然不是我第一个男人,却是第一个占有我的男人……”她语气轻柔地说,“我也很喜欢你,快点儿占有我吧,我还是个处女——四分之一的处女,有四个男人亲吻并抚摩了我,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从生理上说,我还是纯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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