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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像是一个卑微且疯狂的小丑 上一秒还在为她对其他男人微笑而生气 认为她是一条斑斓的小毒蛇 一个妩媚却冷酷的小妖妇;而她只不过是承认了他情人的身份 他就忘记了之前的妒忌、焦躁和愤怒 重新对她产生了痴恋 愿意为她付出一切。

趁切莉的神志还未清醒 他出手解决了那些混混。

他神色冷漠 下手狠厉 解决混混的方式简单又粗暴 就是杀了他们。他不认为杀戮的方式有错 那些人羞辱了切莉 就该偿命 并且听他们的话语 似乎还用同样的方式 欺辱过别的女孩。

当深红色从那些人的脖颈处满溢开来时 整个巷子都是腥膻的血腥味。他转过头 对上了切莉的眼神。她喝了有问题的酒 没有认出他的样子 但他认出了她眼中的情绪——震惊、无助和恐惧 假如她的眼睛会说话 大概会谴责他凶残的暴行。

五月份的夜晚潮湿而闷热。他站在斑驳的阴影下 看着手上血淋淋的绳索 第一次对自己的行径感到了迷惑。迷惑什么?不知道 也许他该选择更温和的方式解决问题 而不是直接夺走那些人的性命。

深红色的血越流越多

汇成了一条死气沉沉的小河。原来人的体内有那么多鲜血。一只硕大的绿苍蝇飞过来 停驻在他的手背上 连苍蝇都知道他的灵魂比尸体更加腐臭。

他错了吗?

不知道。

他早就习惯了杀戮——以前在斗兽场与死刑犯角斗 每一次都是货真价实的较量 不是死刑犯死 就是他亡;后来 在权威与利益的逼诱下 他又为国王设计了一个酷刑室 还把马赞德兰王宫改造成一座机关迷城 夺走了无数人的性命。

回望他的过去 除了淋漓的鲜血 就是一堆又一堆惨白的枯骨。他不仅长得像怪物 体内也住着一个肮脏可怖、十恶不赦的怪物。

和切莉在一起的这段时间 他体会到了身为普通人的乐趣 还在她甜蜜轻柔的爱意中 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了男性的自尊。

她教会了他什么是爱 让他夭折的人性重新抽枝发芽 但他却无法感到一丝一毫的喜悦 因为人性恢复得越多 越知道自己多么卑劣和龌龊。

就像现在 他虽然在切莉恐惧的眼神中 明白了杀人是罪恶的 却并不后悔杀死那些羞辱过她的人。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或者说 一头野兽 一个令人厌恶的幽灵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 双手都沾满了血腥。

但他不管是什么 都不会伤害她 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她。

他冷血、麻木又残忍 却唯独对她充满了柔情。!

切莉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中午。

醒来时,她手脚又僵又麻,似乎整个人还待在那个阴冷黑暗的巷子里,周围是如狼似虎的小混混。他们包围着她,用轻浮恶毒的言语羞辱她,还想把她当成最下贱的娼.妇使用……幸好后来他们都消失了。怎么消失的?想起那颗血淋淋的人头,她没敢深想,反正消失了就行。

经历了这种事,她这段时间都提不起找乐子的兴致了,怏怏地起床,怏怏地洗漱,穿上白蕾丝晨衣,走向一楼的餐厅。

让她吃了一惊的是,埃里克居然从书房内出来了,正在餐桌的主位看报纸。

他戴着白色面具,穿着黑色马甲和黑色衬衫,袖子挽到手肘处,露出结实的手臂和雅致的腕表。他低垂着眼,不知在想什么,整个人像被笼罩在浓稠的阴霾里般,气势冰冷得有些吓人。

然而当他抬眼看向她时,那种冷冰冰的气势又消失了。

“这么晚才起床。”他说,“身体不舒服?”

“是呀,”切莉走过去,在他的腿上坐下,嘟起嘴说,“不知道为什么,胳膊和肩膀特别酸,你能帮我揉揉吗?”

不知道为什么?

他看向她小野猫一样迷人的绿眼睛。她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他知道,她不舒服是因为在舞厅喝了有迷药的酒。那种酒比不掺水的威士忌还要凶猛狠毒,一杯就能让人神志不清。她感到浑身酸痛是正常的,过两天就能好转。这么想着,他却没有跟她摊牌,而是一只手搂住她的腰,另一只手不轻不重地按揉她的手臂、肩膀、脖子。他的手拂过她的脊椎骨、脊椎沟和髋骨,每经过一块圆润的骨头,她都会不由自主地颤抖一下。她的反应是如此诚实,要是她的嘴巴也能这么……诚实就好了。

十分钟后,她心满意足地亲了一下他的唇,声音柔媚地说:“还好你从书房里出来了……不然我今天肯定难受死了。”

假如她没有喝下那杯有问题的酒,听见这句话的人,还会是他吗?

他闭了闭眼,无法控制地加重了手上的力道。

“太重了!”切莉蹙起了脸,一把推开他,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疼死我了……一点儿也不禁夸,刚刚还夸你会按摩呢。”

“对不起。”他揉了揉眉心,拿起桌上的雪茄盒,用牙齿衔出一支雪茄,象征性地问了一句,“可以吗?”

切莉点点头。

得到回答后,埃里克沉默地剪开雪茄头,用长柄火柴点燃,然后单手甩灭火焰,抽了一口,吐出蓝灰色的烟雾。他没有烟瘾,抽雪茄只是为了让混乱的头脑冷静下来。一口以后,他就厌倦了这个味道,手持雪茄搭在膝盖上,任由蓝灰色的烟雾像幽灵一样在屋子里游荡。

这下,连切莉都看出来他有心事。

她想了想,又坐在了他的腿上,搂住他的脖子,轻声问道:“你不开心,为什么?能跟我讲讲吗?”

他摇了摇头。

“不准说谎!”她皱着眉毛,抢过他手上的雪茄,撅起嘴吸了一口,仰头吐出烟雾,“我不喜欢你说谎,我喜欢诚实的小狗。”

他停顿了一下,转头望向她,蓝灰色的烟雾遮住了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恐怖戾气。

她竟然会抽雪茄,而他对此一无所知。是谁教的她呢?她在这方面诚实了吗?

这时,她又抽了一口雪茄,没涂口红的双唇微张,再次吐出烟雾。她的面颊,她的耳朵,她的嘴唇,都透着孩子气的粉嫩,抽雪茄吐烟雾的架势却几近老练,就像她在舞厅里面对十几个男人的搭讪依然从容不迫一样。

想到这里,他的心中蹿起一股焦躁难忍的妒火,忍不住伸出两根手指,扣住她的下巴,强硬地转了过来。

她一眨眼睫毛,还以为他在跟她嬉闹,吧唧亲了一下他的嘴唇:“别闹,我跟你说正事儿呢。你在不开心什么?”

“我也想跟你说正事。”他看着她的眼睛,“昨天晚上你去了哪里?”

“你怎么知道我昨天晚上出去了?”

“你扔在沙发上的衣服,有一股很浓重的酒气。”他冷冷地说,“不要转移话题,如实回答我。昨天晚上,你到底去了哪里?”

切莉被他突如其来的愤怒弄得莫名其妙,皱着眉头,想要掰开他的手:“你松开我,我就告诉你。”

谁知,他手上的力道反而更重了,语气甚至带上了一丝怨恨:“我说了,不要转移话题,回答我。”

切莉被他捏得眼泪汪汪,不明白他在发什么疯。

要不是他作曲的时候,不喜欢听见任何外界的声音,她也不会无聊到去舞厅,更不会喝下有问题的酒,差点被一帮恶心的混混侵.犯,还出现了幻觉,看见了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做了一晚上的噩梦……好不容易第二天缓过了劲儿,想吃点儿甜滋滋的馅饼,安抚安抚受了惊吓的身体……但见他心情不好,她就暂时抛下了馅饼,主动关心了两句,他就莫名其妙地对她发作起来。还有比他更不讲道理的男人吗?

切莉不想跟他说话,抓着他的手,深吸一口气,想把他的手指掰开,但无论她怎么用劲,他的手指都纹丝不动。看着他冷漠无情的眼神,她又气愤又委屈,干脆把头一低,狠狠地咬住了他的虎口。他不松手,她就一直咬着他。人的牙齿虽然没有动物那么尖利,但只要用力,仍然能咬出伤口,咬出鲜血。不一会儿,鲜血就溢满了她的口腔。她咬掉了他的肉,咽下了他的血。

他真的疯了。

看着她的唇吸饱了他的血,显现出一种媚态的红,居然觉得这样也不错,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交融。他的血会流入她的体内,渗透她的内脏,死死地附着在她的血管上。现实中,她可以去舞厅,接受其他男人的搭讪,盘算着怎么甩开他,但在这种意义的交融上,她永远也无法摆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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