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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89(2 / 2)

  丁遥气得发抖,丁滔看准时机,猛地将手伸到她裤子口袋里。她吓得本能一躲,却已经晚了,那支红色相机已经被丁滔握在了手里。

  “你还给我!”

  丁滔立刻将相机放到丁建华手里,丁遥动作顿住,生硬道:“还给我。”

  “本来滔滔说你偷偷玩,不学习我还不信。”丁建华耷拉着眼皮,颠了颠相机,“现在看确实是了,为了这么个破玩意儿,你都要动刀子了,真是没出息。”

  丁建华就坐在烤鸭炉边,此时他打开炉子的玻璃门,将相机伸到边缘,“这么个害人的东西,巴不得烧化掉才行。”

  “你敢!”丁遥眼睛瞪得通红,“你要是敢扔,我就出去说你杀人。我去报警,我去跟街坊面前喊,把事情闹大,我让你脸都丢光!”

  丁建华笑了声,将手收回来:“你看看你,要考大学的人了,像什么样子!我们供你吃供你穿供你念书,结果供出你这么个白眼狼?你去闹,最好闹去警局,闹去精神病院,我丢脸算什么?让你偿愿才是真的。

  我保证,只要你闹了,一定让你好好调查,让你在里面呆上半个月。”

  丁遥浑身的血液都冷却了。

  她太知道丁建华这番话的意思了。考大学,她还要考大学。那是她唯一的、离开这里的希望。

  “户口本上我是户主,你是我‘女儿’,法律上讲,我是你监护人,往远了讲,就算你长大了也要拿钱养我的。”丁建华将相机塞到口袋里,“往近了讲,你能不能去考试,是我决定的,懂吗?”

  “钱,你婶婶会拿给你。”他站起身,背仍旧佝偻,头顶也依然稀疏,“至于这玩意,我帮你保管,高考之后,再说吧。我这是为你好。”

  她是生长在这个家里的寄生虫,顶着“女儿”的身份,却可以在任何时候被按上一个“疯子”的名头,被随便扔掉。

  她只能把自己变成一块没有个性的石头,顺从地接受一切要求。

  因为,她要活下去。

  她一定要活下去。

  只要活下去。

35.冒牌货

  1.

  丁遥又没有赴约。

  电子日历跳过新的数字——2009.12.05。

  这是从二人联系上以来,她第一次没提前留言的情况下爽约,还是三次。

  薛问均接连留下纸条询问情况,然而每一次等到早上,书桌仍然会放着那张问话的便签纸。

  他脑子里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相机失效了。

  薛问均没有慌乱,首先思考的是在自己有意识防范的状况下能不能顺利活下来。既然已知时间是线性的,那么只要自己能活下来,就一定能再跟丁遥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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