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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酷刑144(1 / 2)

浅浅的玩了一圈叶晓翘就回宾馆了,这外边冻的她好像脸皮要掉了,尤其那个冰雪大滑梯,咋那么长!!!</p>

回到宾馆的叶晓翘第一时间就是点了份外卖,然后美滋滋的刷起了视频。</p>

黑屏的天幕再次亮起来的时候各朝代的人们眼睛都亮了,以前没有娱乐也就算了,现在有了这天幕全靠天幕乐一乐了。</p>

不知不觉中这群古代人竟然有不少成为了“抬头族”。显然是对天幕上瘾了。</p>

【当代网友人均狠人呐!活阎王在人间】</p>

既然都是死刑了,死刑之后还得火化,为什么不直接火化呢?节省成本。</p>

(月月的朋友圈:为什么不把死刑犯的血抽干呢?)</p>

(杰哥:火化之后还得埋起来,为什么不直接埋呢?节省时间)</p>

(酒醉的蝴蝶:这是贾诩转世了吗?不伤文和就行。)</p>

(卷卷:他在长痛和短痛之间选择了剧痛哈哈哈哈,笑不活了)</p>

(肖申克的九叔:感觉把死刑犯留到新兵下连队当靶子用,既能枪毙刑犯,又能磨练部队保持杀气,一举两得呀!)</p>

叶晓翘看着这些评论也觉得蛮有趣的,当代网友是懂得提建议的。</p>

三国的贾诩:???so?这就是你污蔑我的接口?</p>

对了,谈到狠,叶晓翘觉得她可以开场直播给大家分享一下中国古代酷刑。吓一吓,不是,科普一下相关刑罚。</p>

【宫刑,一种割除男子生殖器官和使女子丧失生殖机能的肉刑刑罚,男子宫刑又叫“去势”,女子宫刑又叫“幽闭”(用木棒之类的硬物撞击女子的下腹部,人为的造成子宫脱垂,使女子丧失生育能力)。】</p>

【我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受过宫刑的人物是史学家司马迁,他在受刑之后,忍受着巨大的心灵伤害,着书不辍,终于为华夏子孙留下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大作。】</p>

汉朝:</p>

这时的司马迁还没被处以宫刑,听着天幕的一顿解说顿时感觉胯下生风,有些凉飕飕的。</p>

只是他犯了何罪竟会被处以宫刑呢?</p>

叶晓翘好心的给他解答了。因为她也有这个疑问。</p>

【依照汉律,有三种情形可免死罪,一是功勋之后,凭“丹书铁卷”可免死;二是上交巨额罚款,以罚代死;三是宫刑,绝了后代。】</p>

【在汉朝时,太史掌管天文、立法、典籍、载录。记载历史只是太史工作职责的一部分,地位极高,与丞相不相之上。】</p>

【但是丞相不是世袭制,史官却是世袭的,这种独立于权利外的世家也极大的保证了公正性。司马迁要想免于死罪,只能选择第三种方式。】</p>

【而从司马迁开始,在皇权与史官的对抗中,皇权一步步取得胜利,史官则逐步沦为“写书匠”。</p>

到了唐代,千古一帝李世民,又开启了干预史官的先河。负责书写历史的着作郎,是从五品上的小官。</p>

宋代时,专职史官地位进一步降低,比县令还要低半级。】</p>

【啧啧啧,这帮子皇帝能不能真诚点,怪不得说胜利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这史官越发展越完蛋啊】</p>

想到这叶晓翘到群里面艾特了一下李世民。</p>

【天幕之神:@唐太宗李世民能不能大度点?】</p>

【能不能大度点】</p>

【大度点】</p>

底下一瞬间跟了一长条队形。</p>

李世民脸色铁青,这么点朕,朕不要面子嘛!</p>

“来人,拟旨”</p>

屈服于叶晓翘的大群通报,李世民乖乖的下旨恢复史官的地位和世袭制。</p>

汉武帝也不例外,这天幕这么一说都知道他的企图了,若是再以此行事岂不遭人诟病。</p>

【刖刑,把膝盖以下都砍掉或者是剜去膝盖骨。说是孙膑原本叫孙宾,受师兄陷害,受了此刑之后才改成孙膑,也不知道真假】</p>

孙膑看着自己还健全的双腿,一想到自己成为残疾后的模样,忍不住黯然神伤,师兄吗?你怎么忍心的。</p>

【梳洗,哦呦,这个残忍。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p>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p> 【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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