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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La La Land(三十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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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张专辑刚刚大获成功的摇滚乐队会是什么样?你们享受你们的成功吗?就像是被歌迷、欢呼、赞美、金钱和酒精包围着吗?

  在乐队四人间死一般的沉默里,乔琳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前段时间《综艺》杂志的记者采访时问出的可笑问题。

  她嘴角冷冷地上挑了一下,心想:“那家伙真的应该看看这里,就知道他的问题有多蠢了。”

  乐队内部其实一直埋藏着一个压力源,他们成功得太快了,以至于这些看似被鲜花包围着的年轻人非常担心自己的未来——他们为什么能成功?他们还会继续成功下去吗?他们的音乐是不是有所改变了?他们是不是背叛了做乐队的初衷,距离主流音乐世界太近了?

  在乔琳说下一张专辑会更贴近他们自身的声音时,她的意思是更关心对自我的理念和价值观的探索。可问题是,在这个主题上,乐队四个人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太一样。

  紫色天鹅绒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乐队?

  乐评人粗暴地把他们跟同时期风靡的垃圾摇滚归在一起,称他们是主流摇滚的异类,是另类摇滚。可媒体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在音效技术上又更贴近盯鞋和梦泡,称他们的音乐本质上是“佩斯利地下运动”中酝酿出的迷幻流行音乐的成熟版本,跟同时期的另类摇滚乐队一起杀死了朋克音乐。

  乔琳很难反驳他们的结论,毕竟她确实是在新浪潮和佩斯利地下运动音乐中长大的,她想要创作的音乐本意上也确实是对80年代盛行的长发金属之类的摇滚乐的背弃。可她更多把自己看成是音乐风格的探索者,在古典乐、爵士和乡村音乐等多重音乐元素包围下长大的她,很难大声说哪种音乐该死,哪种应该长存。

  罗德比乔琳的态度要更专注一点,他非常迷恋英伦入侵时期的节拍音乐,尽管这些音乐事实上在他出生前十年就诞生了,但是他在父母的影响下听了很多很多奇想乐队和披头士的歌。他事实上在旋律和和弦的创作上有点复古主义。

  史蒂夫的态度则跟他们两个不同,性格在全队都算得上最温和的他却是更激进的商业音乐反对者,他甚至比乔琳还讨厌枪炮与玫瑰。乔琳常常开玩笑说他跟涅槃在风格上最大的区别就是他写不出类似柯本那样表达“我想杀了我自己”的歌词,他有点愤怒,却还没到绝望这个级别上。

  至于罗拉,好吧,全队都知道,罗拉更想做朋克乐队,只是她不想加入没有罗德的乐队。

  于是这四个家伙组成了“紫色天鹅绒”,一个名字类似60年代的著名乐队地下丝绒却在音乐制作上差距很大的乐队。就像是一些杂志讽刺的那样,目前来看,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第一张专辑表现出来的音乐风格都很多变,而且他们都有女性鼓手。

  有记者写道:“这些孩子显然有着膨胀到极致的野心,可他们的才华似乎只够卖出专辑。同科特·柯本一起出现在这个时期,是这群以折衷主义为原则的噪响小孩的不幸——他们没法改变这个世界,它已经是垃圾摇滚的舞台了。这些中产阶级小孩永远不可能改变世界。”

  而乔琳对此的反应是“Fuck him!该死的他以为自己是上帝吗?还是命运三女神?”

  可不可否认的是,她确实也担心乐队的前景,他们的起点太高了,似乎很多人都期待他们摔得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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