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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29(2 / 2)

  按领域来讲,两人互不相干,一个天南,一个地北,完全说不到一块去。

  因此面对此类问题,他只冷静分析利弊,交代他越是如此,越要处理好同事之间的关系,别留下日后话柄。

  李英达笑他怂,他决定和高层抗争到底,他李英达向来不撞南墙不回头。

  不过话说回来......某人从高中起不就一直都这么怂吗?

  自己又在期待什么?

  “反正我知道你帮不上什么。”周五晚上,李英达搂着狗,遥控器在手中调来调去,林朝阳在熨衣。

  “你就这么上心啊?”他回头看了眼男人,他神情专注,动作轻缓。

  暖白色灯光打下来,照出男人流畅的侧颚线,修长身形定格在桌后,如松亦如竹。

  有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李英达说:“去见个高中女同学,提前一晚上就熨衬衫,次次出门去见我,也没看你这么上心过。”

  林朝阳低头不语,将最后一道褶皱抹平,方摁停熨斗,慢声细语地说:“还说自己不吃醋,你看这话里话外,我老远闻到一股酸味。”

  “我才不吃司南姐的醋,”李英达趴在沙发上,把头搭在靠枕一头,眼巴巴望着林朝阳。

  大毛有样学样,也把头搭在靠枕上,一人一狗并排瞧着男人熨衣服。

  “我是吃你的醋。”他撸了撸大毛的头,自言自语道:“你说是不是啊?大毛。”

  李英达最后还是跟林朝阳去了。

  对此某人早就见怪不怪,论天下第一心性善变者,李英达属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去之前,李英达反复强调,自己只是出于林某人的人身安全考虑——毕竟现在这个年代,有个帅气老公是件极危险的事——总有豺狼虎豹们对他虎视眈眈着,如若有的选,他恨不得在林朝阳身上装上百十来个摄像头,可有时想想,又觉得这样莫名变态——总之不管啦,喜欢就要炽烈拥有,起码他不后悔,自己狠狠拥有过。

  林朝阳将车停在离新天地百十来米的地方,马路对面等红灯的功夫,一个女孩推着满车的花路过。

  红灯微闪,行人蓄势待发,唯李英达寸步不挪,眼睛直勾勾盯着花车上头堆放着的满天星。

  “帅哥,买束花吧。”女孩热情推销,晃了晃手里的价码牌,“十块钱三把,好便宜的。大学生创业不易,支持一下吧。”

  就差把二维码直接贴在男人的额头上。

  林朝阳斜眼瞟了下某人,揶揄地说:“想要不想要?”

  李英达咬住唇,踌躇十几秒,果决道:“算了,我们还是走吧。”

  “为什么不看看呢。”被这么一说,林朝阳反而不想走了,他伸出一只手,抚了抚身旁的一束德国玫瑰,藤身上还带着刺,但花色分外怒红。

  李英达说:“花是好花,人也是好人。只是无论再好的花,买回去放着,插在瓶子里,过了十天半月就要坏掉,就像人一样。这样短暂地拥有,我还不如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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