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注意笑得太过火被食物呛到,我拍着胸口使劲咳嗽,他连忙把饮料递给我。
确定我缓过气来,他才放心说道:“你都几岁了,吃东西的时候能不能安分点。”
“怕什么,这不是有你嘛。”这句话理所当然地脱口而出,说完才惊觉自己好像暴露了些什么。
陆肖倒没察觉我闪躲的眼神,把剩下的小吃都拨给我,“赶紧吃,吃完走人。”
填饱肚子我们去了一家有名的书店。简约日式的loft,光是在这里静坐就感觉好禁欲。而且店里有许多原文书,陆肖很感兴趣。
太久没有认真阅读,手指划过木质书架竟有些敬畏。这家书店和别家不同,不会把所谓鸡汤书籍摆在门口招揽。
如今层出不穷一些号称教人坚强,取名时间证明一切之类性冷淡风的书,然后被放在入口显眼处。内容不无例外是就职或者感情经历加上心灵鸡汤凑篇而成。书名越是高贵冷艳,拿起的人越多。
惊喜的是这里有多种版本的《浮生六记》,抽出一本随意翻阅,沈三白的文字将我带回过去。
从渴望与人对月小酌,到梦境破碎堕入黑暗,如今心中对闲情生活的念想再次复燃,我花了整整七年。
一切都是因为人,因为感情。
陆肖就在书架的另一边,专注捧书的神情让我无法移开视线。
他曾有过三个恋人,我也不止喜欢过初恋。不论是穿白衬衣的少年还是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的男孩,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能给人安全感。
我天生害怕孤独,却不得不假装自己喜欢一个人。因为我觉得寂寞是个贬义词,总会让人将其与空虚连同思考。
以往我总很不屑地说人都是分不清依赖和喜欢,但我忘记了喜欢都是从依赖里生养出来的。
但凡喜欢上某个人,都必有对他的念念不忘。
他的好我都记在心里,却不敢怀疑他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情感。熟练的收放自如,这份暧昧让我甜苦交加。
走一步算一步吧。
“你居然在看这么少女的书。”我走到陆肖身边惊讶地问道。
他把书一合,放回书架,又拿起一本《Emma》,挑眉道:“男人不可以喜欢简·奥斯汀吗?”
“可以可以,”我抽出他刚看的傲慢与偏见,书页上好像还残余他指尖的温度,“我也喜欢。”共同的喜好让我更心动。
这是我们第一次谈论书籍,和同基友们交流游戏的感觉不一样,让我产生想要提升自己变得更好的念头。
同时他的侃侃而谈使我对他的了解又增添不少,甚至有提及他年少时的经历,这都是我不曾参与的。
关于他的过去,我感到遗憾又向往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