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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沈霁月(1 / 2)

  “第二,不同人员各司其职,医护人员负责治疗患者,志愿者负责协助医护人员,家属负责安抚患者情绪,患者应接受治疗,请大家严守职业道德;

  “第三,医院广播的命令是绝对的,听到后必须立刻执行;

  “第四,医护人员与志愿者要得到足够的贡献值才能离开疗养院,家属要找到接替家属才能离开,病患治愈前不得离开。

  “第五,本规定为明目精神疗养院总则,另有其他规定可补充条款。”

  《管理规定》旁边贴着一张纸,上面已经有了一个补充条款:补充一,医护人员可以进入疗养院的任何房间。

  补充条款是手写的,字迹工整清晰,明明是手写,看起来却像是打印字体一般。

  穆思辰仔细品读着上面的细则,总觉得里面隐藏着很多陷阱。

  这样看来,在疗养院内,权力最大的应该就是医护人员,他们有治疗患者的主动权,只要医护人员决定了治疗方案,志愿者和家属必须执行,患者也只能接受。

  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胸牌,刚接过胸牌时,上面写着的是“志愿者:沙大眼”,此时却变成了“患者家属:沙大眼”。

  穆思辰皱起眉头。

  怎么进入疗养院后,身份还更换了呢?难道这四种身份是可以互相交换的吗?交换的规则是什么?在管理规定外,是否还有其他隐藏规则?

  而且,这里看起来似乎与整个瞳之镇的氛围格格不入。

  无论在房间内还是广场上,穆思辰都能明显察觉到,瞳之镇是个以大眼仔为首的、等级极为森严的小镇。

  在瞳之镇中,大眼仔是绝对掌权者,其余人不要说反抗祂,甚至连看祂一眼都做不到,祂的意志是绝对的。

  以穆思辰对大眼仔有限的了解,他知道这家伙是个超越了人类的存在,正在向更高的境界前进。祂并不在乎人类,祂能吸收四位玩家的灵魂,似乎像是靠着吸收灵魂变强的,但祂却养着很多镇民,任由他们麻木地活着,信仰着自己,不去吸收镇民的魂魄。

  其次便是眷者,眷者有着超常的力量,但并不是不可直视的,应该也有办法杀掉。眷者会宣扬大眼仔的事迹,让镇民们信仰大眼仔,同时清除异端。被眷者清除的异端,魂魄会被大眼仔吸收。

  接着是追随者,追随者是眷者的从属,负责维护小镇秩序,执行眷者的命令,协助管理镇民。

  从目前瞳之镇的结构中,穆思辰察觉到一丝违和感。

  那便是大眼仔既然需要吸收人类灵魂变强,又为何要养着那么多活着且精神还算健全的镇民?

  不能像那几个玩家一样,由羽目眷者清除后吸收灵魂吗?

  就好像是,大眼仔既需要顺从祂的镇民,又需要违背祂的异端,两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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