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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缪斯离场(5)(1 / 2)

  【这文你不写,总有别人愿意。这世上从来不缺才华,却只有一个“一笔春”。】

  【这文真的不能拖了,公司宣传都已经发出去了。】

  【你写文慢,还要上班,这几天时间绝对不够,莫非那天要开天窗?】

  她想起来她签的第一版合同,里头规定她的笔名及笔名下的所有作品都归出版社所有。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出版社对她不满意,可以随时找个人来代替她,并且不需要经过她的同意。

  这合同的确签得蠢,但作家本就是一个基本权益得不到保证的职业,不签就没法出版,再霸王条款也只能咬咬牙签了。

  况且她那时候涉世未深,又对自己有着蜜汁自信,认为绝不会被人抢走笔名,因此没有将这一条放在眼里过。

  却没想到,在这个时候被大佬捅了一刀。

  这文你不写,总有别人愿意……

  这世上不缺才华,却只有一个一笔春……

  原来是这个意思。

  宣传已经发出去,为了防止跳票出版社一定有planB——将自己抛弃的planB。

  事到如今,曲乐白竟然并不怨恨大佬。合同是自己跟前主编签订的,失去灵感也是自己的事情。大佬一直逼迫暗示自己,已经仁至义尽。只不过是自己没有听出来。

  读者们众口一词,说枪手写得好,说枪手很一笔春。

  自己已经,守护不了这个笔名了啊……

  漫长的心理活动之后,大佬终于重新出现在电脑那头。

  “喂乐乐,还在吗?事情是这样的,宣传那边担心你掉链子,所以擅自找了个新人当枪手。我沟通过了,他们说既然你能够按时更新,那枪手的稿子就扣住,你按照自己的步调发文就可以。”大佬声音很焦急,似乎担心曲乐白有什么不满似的,“不过我有个想法,你可以将完稿的盗墓塞到那个坑里。都是你写的,有存稿也不用担心,赚点击就当是积攒人气,到时候出版也容易一些。”

  盗墓?自己竟然要靠网络连载才能博一个出版名额?

  曲乐白扯出一个自嘲的笑容,没说一个字,挂断了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  修错字。

  第13章 缪斯离场(5)

  曲乐白走出房门,付钦凤拎着锅铲一脸担忧的样子让她忍俊不禁,道:“菜都糊了吧?”

  付钦凤看着她,一句“还好吗”想问又问不出口,站在原地相当踌躇。

  曲乐白露出一个微笑,说:“有点想喝银耳汤,能帮姐煮一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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