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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2 / 2)

  宜秋是个活泼可爱的女孩,业务水平很高,在我的乐器坊工作了几年,帮我接了不少的大订单,也替我招揽好几拨学员,让我十分的省心。

  省心到就连我的终身大事也给安排上。

  其实,说她是我的员工,那真的是抬举了我。

  宜秋不缺钱,宛城首富的独生女儿怎么可能会缺钱呢?

  我发给她的半年工资和提成福利加起来,才够买她手上那只正在接受酷刑的小提包呢!

  她来我的乐器坊工作,纯粹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而已。

  乐器坊里,她和另外一个员工小翁总喜欢拿我调侃,说什么“只要老板还没脱单,那些天天跑来挑选乐器的单身客户是不可能看中咱俩的”之类的玩笑话。

  然而小翁早已经名花有主了。

  至于宜秋,她如果要嫁人,那绝对是霸占宛城各大电视新闻和报纸杂刊的头条。

  所谓皇帝女不愁嫁,宜秋从年满十八岁开始,宋家大门几乎每天都迎来不少政商巨贾的求婚,宋叔叔十分的乐见其成,却并不表态青睐于哪一家,似乎在慢慢筛选乘龙快婿。

  宜秋最初几年还觉得蛮新鲜的,约会了一个又一个的求婚者,大概每一个都极尽所能的奉承讨好她,久而久之,她反而索然无味,现在几乎把乐器坊当成了避难所,白天在乐器坊呆足了五六个小时,回家如果见到登门拜访的黄鼠狼,就把我推出来做挡箭牌。

  我知道,宋叔叔是希望宜秋能嫁给她真心喜欢的人,所以才没有干涉宜秋的感情生活。

  我也知道,宋叔叔是想我当宋家的乘龙快婿,在他看来,每天往乐器坊钻的宜秋,其目的不言而喻。

  宜秋曾经也的确有过这方面的意愿。

  单身将近26年的我,从来不觉得找个人恋爱是件多么大的事情,现在三四十岁还没有结婚的大有人在,况且,我爸还是个不婚主义者,认为婚姻是束缚感情的枷锁,他自己就从未有过结婚的念头,也不提倡他的子女结婚。

  我爸一共有九个子女,分别为五个情人所生。

  我妈是这五个情人之中的第五个。

  我爸即使拥有这么多女人,至今却保持着未婚的状态,他没有原配,我妈不算正统意义上的小三。

  我妈是正值妙龄的时候认识我爸的,那时候我爸已过不惑之年,我妈也知道我爸花名在外,在宛城已有四房妻妾,却还是像只扑火的飞蛾,义无返顾的投入我爸的怀中。

  扑火的飞蛾往往没有好结果,我妈也一样,她在我十岁的那一年,便抑郁而终了。

  我不恨我爸,他对我很好,应尽的父亲义务一样没缺,应给的疼爱甚至比其他的八个兄弟姐妹的还要多,这或许是因为我在继承了父母双方最好基因的同时,也继续了我爸热爱音乐的天赋。

  我爸并不是什么商贾名人,他充其量只能算是个富N代,还是那种不事生产,家世逐年走下坡路,渐渐败光家业的代表。

  小时候,我妈常常跟我提起她与我爸初识的旧事。

  那时候,我爸差不多已经将我爷爷留给他的产业败光,就剩下一座大型歌剧院,那是我爸的白月光。

  说也奇怪,这座歌剧院不仅没有跟着其它产业一起没落,还被我爸经营得风生水起,现在成了宛城的地标建筑物之一。

  正因为这座蒸蒸日上的歌剧院,我那些不相熟的兄弟姐妹开始想要做它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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