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英达觉得自己也挺没良心的。
离开戏班之后,从没想起过里面的人。每回想起来,都想的是他们还能活多久?去茶馆表演的时候,会不会让人再赶出来?
打架的时候,会不会打不过,被人砸了头?
他被卖了之后,戏班里就没有年轻人了,全是一些没用的老头子老太婆,他们没本事没力气,可能最近只能去做乞丐了。
这样一想,他又觉得他被卖了,可能真的是来享福的。
因为被卖了之后,他就住进了大房子里。
有干净的衣服穿,有热呼呼的汤喝。
虽然也会挨打——可他在戏班里也挨打啊,还没吃的。
虽然需要做些姑娘的事——可他在戏班里也没少受罪啊。
虽然不一样,但都是受罪,也是一样的。
人嘛,就是为了一口吃的,一身穿的。
吃得好,穿得好,就是享福了。
总比吃不好,挨饿受冻强吧。
他从这家,到那家,名字一次次的改,最后他都记不住自己的名字。
他慢慢长大了,从自己管不了自己去哪家,到后面可以自己挑主家,日子也越过越好了。
从北京城出来的时候,他想过要重新开始。
以前认识他的人都在北京,现在到了新地方,没人认识他,他不就可以重新做人了吗。
但他不会别的营生。
他发现,还是老本行更好。
他现在不是小时候了,经验多了,知道避开祸事,专往好事上奔,他的日子就自然而然的越过越好了。
他始终记得班主的话。
——他是要享福的!
他买了房子,买了下人,买了个女人。
他曾经想认真娶个老婆,生个好孩子,好好养大的。
但是他又觉得自己的种不好。
他见得多了,坏种长不出好苗。
他不是什么好东西,生出来的孩子估计也不是好东西,要是像自己就更糟心了。
可是,如果不生孩子,他留在这世上的东西是什么呢?
能叫人记住的,究竟是班主给他起的“秋虫”。
还是他自己为了改命,起的“于英达”这个名字呢。
可笑的是,“于”这个姓氏也不是他自己的。
他不记事时就被卖给班主了,怎么可能记得住自己的姓?
这个姓,是他曾经的一个恩主的姓。